【喜报】东营检察2023年度工作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来源: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24-03-01 浏览次数:0
2月28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对2023年度市级检察院工作评价结果予以通报,根据《2023年度省检察院对市级院工作评价办法》和评价结果,东营市检察院获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202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东营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10项工作得到市委、省检察院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7项经验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18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突出学思践悟,两级院领导领题调研,沉到一线摸实情、寻良策、解难题,以主题教育推动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的做法在《检察日报》刊发。严明政治规矩,规范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带队对基层院开展政治督察,开展意识形态全员考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全年未发生涉检舆情。做优机关党建工作,推广“四级雁阵”工作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市检察院“铸检守正、崇法为民”党建品牌被评为市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开展第二届“最美东检人”评选,打造的黄河口“蓝”守护文化品牌获评全省“十佳”,根据办案实践改编的节目《重聚》,入围省委政法委12个“讲好山东政法故事”全省展演。
围绕中心履职尽责 以法治之力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480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王增峰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犯一审被判处死缓。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4份,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着力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严惩破坏环境刑事犯罪32人,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21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000余万元。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推介,《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头条刊发。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办理了全市近年来首例侵犯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案,排查督办涉企刑事“挂案”132件,开展对企“订制化”服务100余场次,经验做法被省委办公厅转发。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高质效办理群众身边小案,向困难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50万元,市检察院12309服务窗口被最高检表彰为“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打造“红柽柳”未检品牌,相关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创新奖。
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 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派驻+巡回等机制,加大刑民融合履职力度,严惩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1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利用“机动侦查权”立查2件4人,为监察体制改革后全省首例。着力创新监督方式,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最高检“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和省检察院“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办案机制3项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强化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相关做法被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评为全省信息技术典型应用案例。着力增强监督合力,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建立“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市县两级同步召开第一次协调会议,推进机制落地落实。积极落实市委政法委部署,推动构建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签署意见,积极推进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在省对市共性改革任务考核中名列前茅。
持续锻造检察铁军 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根基

建强专业化队伍,开展庭审观摩、“青蓝计划”等活动,赴浙江大学举办素质能力培训班,承担最高检、省检察院理论课题4项,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业务专家、业务标兵,54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夯实基层基础,召开基层院建设现场会,以点带面提升基层工作水平。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两级院入额领导办理大案要案560件,推进检察人员全面、全员、全时考核,被推荐参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打造“清风塑廉•洁润东检”廉洁文化品牌,连续五年全市无干警受刑事追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工作,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29次,市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二十佳工作室。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等部署,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东营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