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服务保障 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的十条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5 浏览次数:0
11月24日,市委宣传部召开《关于建立完善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的十条意见》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早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段鸿,市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燕,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期,市委统战部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的十条意见》,围绕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性提出十项协作机制。这既是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
一、制定出台《十条意见》的背景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9年,中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文件,并提出“开展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检察员工作”“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专题调研制度”等一系列新要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基本经验,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特别是刚刚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着力促进“两个健康”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突出政治引领,优化服务举措,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截至今年10月,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到31.24万户,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30.85万户,占98.76%以上。全市8家民营企业入围“2022中国企业500强”、14家民营企业入围“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6家民营企业入围“2022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17家民营企业入围“山东民营企业100强”,民营企业入围数量居全省之首。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稳增长、促转调、保就业等方面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在此背景下,市委统战部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研究出台《十条意见》,有利于更好地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把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两个健康”、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出台《十条意见》的主要目的和主要内容:
制定出台《十条意见》的主要目的,就是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牵头协调作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作用和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当好非公企业全生命周期“护航人”,为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十条意见》内容涵盖涉非公有制经济相关事项常态化会商、涉民营企业案件线索移送反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第三方监督评估等十个方面的协作机制。《十条意见》要求,每年召开一次三方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商会会长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反馈;每季度召开一次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联席会,研究制定企业合规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法律政策问题,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依托市非公经济法律护航中心,定制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打造“亲”“清”政商环境;发挥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作用,探索建立“工商联协调主导+检察院办案履职”工作模式;发挥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市工商联检察工作站作用,具体负责办理全市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打造企业合规改革“东营样板”。
下一步,市委统战部将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共同抓好《十条意见》的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