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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东营检察创新成果大家看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8    浏览次数:0

 

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

创新发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新模式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社区矫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变化,同样,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全市检察机关立足东营实际,认真借鉴监狱巡回检察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主要内涵

巡回检察不同于日常常规检察,首先体现的是其交叉性和巡回性,实践中,抽调各县区的检察人员骨干组成巡回检察组,市县两级一体化办案,发挥整体优势,提前制定检察方案及重点,有针对性地选取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和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进行的一次全面检察。

创新巡回检察方式方法

一是实施“市院+”巡回模式。市院不定期开展市县全域巡回检察;基层院定期开展辖区内巡回检察;针对一段时期内全市检察工作重点,选取特殊节点和时期,围绕部分县区院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易发多发问题或重点案件,部署安排基层院交叉巡回检察。二是创新“数字+”巡回模式。依托“社区矫正智慧检察APP”软件,有针对性地生成巡回检察任务清单,检察人员现场检察档案、台账,检察结果自动上传,完成进度随时跟踪,结果反馈分类处理,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不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外脑”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三是探索“中心+”模式。依托河口区人权保障中心、垦利区新航基地、利津县陈庄检察室等基地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形成巡回检察的点线面有机结合。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实践与成效

2021年,先后在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国庆节前夕等重要节点,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抽调县区院业务骨干,对全市三区两县五个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联合巡回检察。通过几轮下来,县级司法行政机构做到了全覆盖,乡镇司法所覆盖率达60%,社区矫正对象谈话率达30%。有效解决检察监督中的“熟人模式”,并发挥全市业务骨干优势,集中攻坚监督难题。

检察中,坚持问题导向和注重总结积累经验并重。采取见文、见人相结合的检察方式,既全面听取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行工作、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的详细汇报、进行座谈,又随机抽取部分司法所深入监管一线,详细查阅建档立卷和工作记载情况,并随机抽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问卷,对于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检察组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巡回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了监督效能,2021年共发出纠正意见102份,及时监督纠正脱、漏管。同时督促被监督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强化个性化矫正,更加注重帮扶与教育成果,如东营区院、广饶县院积极对接司法行政部门,出台针对民营企业家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会签文件,助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更快的融入社会,真正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文:第五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