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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院被省院确定为“四检合一”办案模式试点单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0

 

 

近日,垦利区院被省院确定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 “四检合一”办案模式试点工作单位。

2018年初,垦利区院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敢为人先,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将涉及环保、食药安全等公益领域刑事案件移交民行部门办理,民行检察官在审查刑事案件同时,一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自该工作模式开展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流失1493.05万元,督促依法收回国有土地77405.3平方米,督促清理固体废物60.41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均得到法院支持,责任人履行了相关义务;协助市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件,责任单位赔付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00万元。

2020年,区院积极落实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部署精神,经市院授权,成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加强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环节的有效衔接,形成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合力,擦亮黄河三角洲绿色生态名片,助力其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区院将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努力做到检察职能融合发展,认真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过硬本领迎接新的挑战。

 

 

                    (垦利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