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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研讨《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31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学习最高检近期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市院检委会工作,828日,市院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研讨《工作规则》具体内容,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市院研究室负责人领学《工作规则》,检委会委员们依次发表学习体会,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研讨。丁西超检察长根据《工作规则》及研讨情况,对下一步落实《工作规则》作出部署。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检委会自身建设。根据《工作规则》第五条,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资深检察官组成,市院要严格落实这一规定,及时对检委会委员配置进行调整。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负责检委会工作的同志要规范制作检委会会议纪要,及时完成系统录入、案卡填报、执行情况反馈等工作,各县区院要按照《工作规则》将会议纪要及时报市院检委会办事机构备案,市院要安排专人对备案的会议纪要进行审查,还要做好向省院检委会办事机构的备案工作。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检委会议案、议事程序。《工作规则》明确的应当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事项,应提尽提,对不应当提交的,检委会办事机构要严格把关。根据《工作规则》的规定,严格会议制度和会议程序,检委会委员发表意见时,要提出明确的观点,不能发表模棱两可的意见,发表的意见不能修改。四是要进一步提高检委会议案、议事质量。《工作规则》对检委会委员发表意见和部门负责人补充说明情况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检委会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委会委员要择优吸纳,认真履责,讨论前要深入研究上会议题,确保议案、议事高质高效。

 

 

 

 (市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