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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委员会集体(扩大)学习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0

为切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630日下午,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委员会集体(扩大)学习,邀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特聘教授、江苏省法学会担保物权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董学立到院授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主持会议,并聘任董学立教授为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董学立教授以《民法典担保物权法解读——结构模式与规范表达》为题,从物权编的立法背景、过程、重点条文的含义等方面,对《民法典》物权编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辅导,参加集体学习的干警均表示从法理和实践层面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授课结束后,董学立教授与两级院检委会委员进行了交流,并认真解答了现场干警的提问,集体学习取得良好效果。

丁西超检察长对学习贯彻《民法典》,提升检察业务水平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法典》学习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军检察长讲话要求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充分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意见》制定的十二条具体措施。二是认真学习运用《民法典》,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民法典》新增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的侵权行为等方面的规定,为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下一步要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将《民法典》规定的基本理念和权利义务融入到民事、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去。三是转变理念,提升水平,通过学习民法典提升检察业务素质。民法是万法之源,对民法的理解和学习不仅关系到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也关系到刑事、行政检察。东营检察干警要积极转变理念,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民法典,提升检察业务综合素质。

集体学习以两级院视频会的形式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市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