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检察要闻 > 正文

市院召开检委会研究评查案件质量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推进问题源头治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司法,622日,市院召开检委会,研究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回头看”复查的9件案件。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出席并主持会议,涉及复查案件的承办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会上,检委会委员对市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提报的4份《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进行审议,对高检院评查的1起案件、省院评查的8起案件复查情况进行逐案研究,对上述案件办案程序、定性争议、文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研究。

丁西超检察长结合刑事办案质量“回头看”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对下一步办案质量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要从办案实体和程序规范入手,抓严抓实刑事检察工作。办案中,要加强证据意识,重视刑事和解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要在履行主导责任中体现检察担当。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检察新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要改变“重配合,轻监督”的传统理念,切实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证据,要严格把关,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要着力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审判不公的监督,要“敢抗”更要“抗准”,确保案件质量。四是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在办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时,要积极向市院组建的专家团队请教,充分发挥“智囊团”成员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为办理疑难案件提供智力保障。

 

 

 

 

(市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