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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次数:0
 
去年底,高检院对内设机构作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以实现协调发展、专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质量效率、规范统一,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检察全部职能作用发挥的一次改革。近日,东营开发区院和5个县区院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一起来看一看吧!
5月6日,《关于全省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经省委编办批准正式印发,省院也针对改革对抓紧做好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检察院迅速召开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调度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在会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切实统一到省院部署要求上来;二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和标准;三要立足长远,以改革为契机,做好人员配备,实现人岗相适;四要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严格把关,高质量稳妥完成改革任务。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有明结合前期到基层院调研情况,对各院落实改革任务、合理安置人员、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改革顺利完成等提出了要求。
开发区院和各县区院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要求,先后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和改革精神,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要求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目标。
截止5月14日,开发区院和各县区院相继举办揭牌仪式,组建了新的内设机构,重新明确院领导分工,完成了各部门人员的调整,顺利做好机构、人员、工作的有序衔接和运转,这标志着开发区院和5个县区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改革后,开发区院和各县区院内设机构全部“瘦身”为5个: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