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委发出通知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04 浏览次数:0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在开展的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中,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近日,东营市委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精神,推进法治东营建设,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宪法定位,构建全面、均衡、有力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全线、全效的开展各类检察监督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防止不愿接受监督、回避监督甚至对抗监督的情况出现。对不按照监督意见整改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职责监督整改落实。
《通知》同时指出,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依法治国的根本着力点,支持试点工作是为全市公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协调解决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重视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