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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民发〔2018〕47号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8    浏览次数:0

鲁民发〔2018〕47号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我省“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脱贫攻坚工作布局,结合民族工作实际重点针对我省少数民族未脱贫人口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实施精准帮扶,努力推进我省民族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制定省民委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中央及省对少数民族帮扶政策落实,以增加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收入和加快省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建设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扶贫成效。与扶贫开发有关工作部门积极搞好协调、衔接,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在民族乡村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整合投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引领产业发展,尽快实现脱贫;对已退出的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优化政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坚持群众主体,开展各类科技培训,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2018年,基本完成省扶贫标准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991人脱贫任务,巩固已脱贫享受政策少数民族人口13284人的脱贫成果;1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加大对64个已退出的建档立卡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力度。

2019年,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快推进1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在全省民族乡村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少数民族养殖园区建设。

2020年,全省少数民族全面脱贫,民族乡村基本公开服务完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初具成效,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和数据分析,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每年在我省民宗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调查统计工作。加强与扶贫工作部门数据对比、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将符合扶贫标准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返贫少数民族人口全部纳入,将稳定脱贫和识别不准的及时退出,实现动态管理。对因病因灾等出现的临时性、突发性、支出性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经核实认定,建立台账,即时帮扶。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死亡的,即时注销。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二)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着力帮扶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扶贫工作重点村。按照“项目预报、要素分配、过程监督、绩效考评”十六字方针,推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脱贫攻坚。2018年9月底前,会同省财政厅将中央及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17万元指标切块分配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较多的市及脱贫任务较重的省直管县。下达时综合考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脱贫难度,按照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系数、64个已退出建档立卡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发展等因素进行系数量化分配。并下发通知指导部署各市(省直管县)民族宗教局会同财政局,合理实施因素法分配,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扶贫为平台, 有效整合资金向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倾斜,切实加大对重点扶持乡镇、扶贫工作重点村的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发展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统筹集中投向,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投入。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完善县(市、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年度项目库制度和资金项目备案制度,在全省民族部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资金运转安全,项目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资金效应最大化,推动2018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三)抓好资金统筹和精准使用,推动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省民族乡村实际,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报本领域重点任务清单,实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采取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的方式,重点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少数民族养殖园区建设、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64个已退出建档立卡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和民族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助力民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18年底在滨州市召开全省推动民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部署安排资金整合落实措施,推进民族乡村养殖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工作。2019年,推动有关市县建设民族村养殖业园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延伸养殖业产业链形成规模效应;立足区域优势和民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2020年,力争在我省打造2至3个由国家民委挂牌命名的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形成广泛示范效应。

(四)推动实施民族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脱贫攻坚水平。加强统筹推进民族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成立省民委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向各市印发省民委推进民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滨州市兴办少数民族牛羊养殖加工优势产业、泰安市开展“精准扶贫民族村,牵手助力奔小康”工程、济宁市建设乡村旅游为主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发展模式,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为民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助力。2020年,积极引导、扶持民族乡村建立不同类型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用政策扶持项目,用项目推动合作社建设,用合作社建设带动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整体推进民族乡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民族乡村科技培训,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每年定期举办2期民族镇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训群众200人,大力培养致富能手,努力提升少数民族生产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以64个建档立卡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为重点,开展民族村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配合组织部门,加强民族村党组织建设,配合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努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六)加大民生投入,致力改善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每年春节期间,会同省财政厅、民政厅开展向全省穆斯林农户和城市穆斯林低保户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工作,保障广大少数民族特别是贫困群众“过暖冬、过好节”,组织到贫困村帮扶贫困群众解决冬季春节期间生活难题活动,不断深化脱贫攻坚工作。

(七)加快发展民族乡村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事业。每年配合文化部门,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服务群众”活动,加大对民族乡村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不断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习俗和民族民间技艺展示等富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活动。2018年,在山东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安排各市进行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集中展示。联合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积极打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条件中包括集中展示宣传民族文化、民族风情、民族特点的街区场院等内容)。2018年,命名五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19年,指导已命名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改造提升。2020年,命名两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进民族乡镇综合文化站、民族村居(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公共文化供给水平。配合教育、财政部门,大力实施民族乡村学校整体提升工程,推进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少数民族困难学生救助机制,确保每一位少数民族学生不因家庭困难放弃学业。在民族乡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体育文化活动,2018年举办全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9年、2020年每年举办1次单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单项比赛。2019年上半年结合备战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命名至少2个全省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同时按照省移风易俗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做好民族村居移风易俗活动,倡导新时代乡村文明,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提供精神动力。

(八)拓宽社会渠道助推脱贫攻坚。每年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单位对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政策倾斜,大力支持和引导宗教团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民族企业等扶助少数民族特困人员和吸纳就业,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

(九)建立与少数民族脱贫攻坚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制定省民委领导调研指导少数民族脱贫攻坚联系点年度工作方案。每年从64个省定少数民族扶贫工作重点村和10个少数民族扶贫工作重点村中确定省民委工作联系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扶贫工作重点村为重点,着力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帮扶措施,指导落实项目资金,推动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实,以点带面努力提升脱贫攻坚实效。

三、组织保障

成立省民委(省宗教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和不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处室齐抓共管的省民委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把高位推动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措施,省民委党组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和问题,指导各市民宗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委主要领导到少数民族贫困村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和联系指导,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规划,破解工作难题,推进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清单和台账,层层压实,层层推进。加强省民委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不断提升帮扶工作质量,确保帮包工作成效。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