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检察要闻 > 正文

检察建议规范化研讨会在东营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0
 
 
7月6日,检察建议规范化研讨会在东营市院召开。本次会议是创新开展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业务的一次重要的法学理论研讨会议,表达了山东省检察机关促进司法公正、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担当和东营市检察机关促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的积极作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万春、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民行处处长吴孟栓、检察日报社编委会委员、理论部主任张建升、山东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继祥、研究室主任李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相关专家教授和全省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院检察长、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主持会议。东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和友同志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田和友书记在致辞中指出,东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检察工作,东营市检察院连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院,创新出了许多新亮点。根据省检察院321监督业务部署,瞄向检察建议权责的结构创新,向分层化、系统化改革发力,以刚柔并济塑造监督韧性,为法律监督工作高质发展,提供了山东模式,贡献了东营智慧。
李政主任汇报了全省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他指出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依法行政等诸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依据不足、性质定位不明等缺陷影响了效果的充分发挥。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呈现出了各有特色、精彩纷呈的良好局面,在检察建议规范化、办理案件化、智能辅助办案信息化等方面做出了多项突破。
王新建检察长汇报了东营检察建议的工作现状,分析了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推动法权结构调整、探索案件化办理模式、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思考和展望,在改革转型机遇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东营发展的思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化理论研究,深入探索实践,在实干奋斗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吴娟作为第三方代表发言,她认为检察建议作为抗诉、纠正违法之外的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在弥补相关部门的监管漏洞、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她为山东省检察机关立足实践时刻探索创新、规范化试点部署有力、信息化规范化推进、试点成效明显等点赞。
被建议单位代表发言,她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提出的建议中肯可行,根据建议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专项整治、专题培训、宣传教育、知识测试等多项措施,提升网吧业主守法经营意识,维护网吧市场健康有序环境。
与会人员参观了远程庭审指挥室、律师服务室、IT运维管理中心、执检的“正航”工作室、新闻发布中心等。技术人员演示了东营市院研发的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系统,现阶段可实现从统一业务软件中实时抓取案卡、案情摘要信息,通过前期设置14类条件,可初步筛查出符合检察建议线索的案件。目前该平台正在进一步深度筹建中。
万春主任对山东省检察机关推动检察建议规范化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赏,他从检察建议的历史发展脉络、强化监督刚性的意义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他强调,山东检察机关着眼检察建议的规范化建设,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争取人大支持并与监察委形成合力,对强化检察建议刚性作出很好的探索,有利于法律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会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敏远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荣军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进行了交流发言;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进行了书面发言。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山东省检察机关部署推进321法律监督工作,检察建议以规范化试点为推进方式,站位准确,很有意义。东营市检察机关在检察建议规范化、案件化办理、信息化探索等方面做得很好、很扎实,在寻求人大、监委等共同监督支持方面,定位“合力”值得肯定。并建议在新时代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依法拓展检察权运行新外延,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权力,采取更有说服力的多种方式,刚柔并济,维护法秩序,节约司法成本和资源。
 
 
 
(市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