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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6    浏览次数:0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继承发展、稳中求进、奋发有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进“责任东检、智慧东检、人文东检”建设,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紧紧围绕全市大局,提高政治站位,为美丽幸福新东营建设提供精准服务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对标定位,担当作为,找准履职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打造检察“服务端”。
着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支持工业发展大会等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依法服务保障美丽幸福新东营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等意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护航创新驱动发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3人。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完善金融检察室工作机制,参与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亮剑行动”,办理骗取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0人。深化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对96个重点项目实施同步预防,促进政府投资安全。
着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依法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侵害非公企业产权和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63人,提起公诉92人。深入企业问计问需,增强服务的针对性。落实最高检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要求,坚持平等保护、宽严相济,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钦敏来东营开展新型政商关系调研,市院作了典型发言。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这条主线,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1271人,批准逮捕9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518人,提起公诉2142人。积极参与“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办理的吴某等系列涉黑案件,从快批准逮捕29人,追捕2人,追诉4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加强风险预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涉检到省进京“零上访”;3个县区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九大安保维稳先进集体。
着力服务油田发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破坏油田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油区生产秩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向油田党员领导干部寄发宣传邮简1000余份;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6条,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检察长到油田作廉政报告,取得良好效果。
二、紧紧围绕反腐败斗争新要求,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决贯彻市委、省院部署要求,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突出查办重点,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查办各类职务犯罪85人,同比上升6.3%;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7人;抓获、劝返在逃犯罪嫌疑人4人。用心办好重点案件,立查了市发改委原主任曹明刚等一批大案要案;最高检交办的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系列案件,9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省院交办的省文物局原局长谢治秀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11年。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查办工程建设审批、招投标等环节案件18人;查办国企改制、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的案件12人;查办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案件11人。
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发挥预防专业优势,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13场,受教育6000余人次;结合办案提出预防对策,市县年度惩防报告均得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发挥社会化预防作用,与邮政公司开展“预防邮路”活动,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寄发宣传信件2000余份。市院在全省预防职务犯罪新媒体作品评选中获“年度贡献奖”,2件作品获一等奖。
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市检察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大局,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市委深化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配合完成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做好工作衔接,促进了改革顺利进行。
三、紧紧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为法治东营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从宪法定位出发,强化主动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构建新型检警检法关系。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50件,追捕51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23件,法院已采纳抗诉意见10件,同比分别上升64%、67%。在公安机关支持下,全面设立检警协作办公室,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开展重大案件会商;推行审查逮捕、不起诉案件公开办理,充分听取侦查人员、律师和当事人意见,由相对“封闭式”审查向“开放式”审查转变;与法院会签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改进监督配合方式,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新格局。提出和提请省院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法院已依法改判17件,同比分别上升38.5%、41.7%。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监督纠正10件,抗诉的戚某与李某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案,为债权人挽回个人损失20万元。向市县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全面派驻检察室,以“派驻+巡回”的方式,实现对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全覆盖,办理案件56件,市委出台意见予以支持,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构建人权司法保障新机制。依法纠正监管活动、社区矫正违法118件,同比上升73.5%,3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检察室。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8件,同比上升3.8%。持续推进“清理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收监7人。建设智能化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管帮教,无一重新犯罪。承办了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人权保障研讨会,最高检、省院领导和专家学者给予充分肯定。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构建阳光责任信访。落实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等制度,依法解决群众诉求,接待来信来访1661件次。畅通刑事申诉受理渠道,办结案件9件。广饶县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东营区院、河口区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构建办案帮扶一体化模式。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对造成4人死亡、23人受伤的石某“校园纵火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加强未成年人特别保护,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不批捕、不起诉33人。东营区院对涉嫌非法经营的2名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法建议取保候审,两人顺利考入大学,该案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加强法制教育,联合市教育局开展“青春守护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专题讲座67场,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市院17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秋季开学当日,发出«致全市中小学生的一封公开信»,最高检、省院微信公众号当日转发。2名县区院未检科长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四、紧紧围绕民生福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办案中回应群众期盼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向社会公布东营检察为民服务十项承诺,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在2017年度全省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获第5名。
全力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严肃查办精准扶贫、支农惠农、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12人。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乡镇站所及农村基层组织等“蚁贪”“蝇贪”案件10人。做好下派帮扶工作,开展党建帮扶、基础帮扶,村容村貌村风明显改善。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74人,提起公诉350人。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的“白色奥迪车失踪案”中,精准指导,准确定性,被告人李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启动前置程序27件,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建议移送案件16件,努力保障“美丽东营”建设和“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办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152人,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善心汇”、“e租宝”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任某向百余名老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有效畅通便民利民渠道,进一步提升检察亲和力。县区院全面建成“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大厅。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开展法律援助、经济扶助、心理帮助,办理案件44件,发放救助金17.4万元。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扎根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135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紧紧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改革发展,提升司法公信力
认真贯彻市委、省院改革部署,深入推进“责任东检”建设,破解机制难题,以规范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全市143名员额检察官、195名检察辅助人员、42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定岗到位,一线办案人员占到80%以上。组织“员额检察官宣誓仪式”,增强宪法意识和职业责任感;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181项,减少层层审批,给予充分放权;开展“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月”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促进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化公正文明司法。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随机抽取案件246件,查摆整改问题。完善业务通报制度,每月一次案件数据分析,每季度一次业务调度会。完善重大案件决策机制,被表彰为“全国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12390项;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市院网站被评为“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完善律师服务平台,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自主开发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进行科学评估、实时管控,真正实现用“电脑”约束“人脑”。在法院支持下,建成庭审评议指挥系统,实现远程监督和指导出庭公诉。自主研发的“135”视频智能云平台等2个系统,入选全省检察技术“十佳”。
六、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方位提升素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党建为统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面打牢思想作风、专业素质、基层基础,提高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打牢思想政治根基。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紧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朗诵比赛、每月升国旗仪式等活动,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建立定期研究党建、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第一议题、党员代表列席党组会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锤炼党性觉悟。成立精神文明委员会,启动“人文东检”建设,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和谐共进的氛围,市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着眼跨界学习,成立学习委员会,开办东检学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25次。着眼人才带动,成立东检智囊团,组织东检论坛5期;以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技术专家个人名义命名工作室,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共建协议,开展高端项目合作。着眼实战锻炼,建立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开展各类业务竞赛、东检沙龙等活动。着眼创新驱动,建立“理论+实践+基层院”创新机制,全省检察机关评出创新成果一等奖10项,我市有2项入选。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好检察机关形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每周发送一条廉政短信,每月开展一次廉政纪律教育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完善干警考勤、业绩公示、标兵评选等机制,进一步提升执行力。认真组织述责述廉,自觉接受省院党组巡视,班子成员测评满意率100%。市院新组建督察巡察委员会,完成对3个县区院的巡察,开展日常检务督察13次,发现问题,实名通报,严肃问责,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优化升级。根据省院统一部署,把忠诚、服务、公信、创新、智慧、学习“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组织开展“学标杆上水平、树亮点创六型”活动,深挖基层院发展潜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河口区院、广饶县院被评为全省“六型”建设示范院,广饶县院、利津县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到广饶县院、大王检察室现场观摩。
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全方位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汇报工作,逐项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和意见,主动走访座谈,邀请视察工作、旁听案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18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9件,注重发挥专家咨询委员和特约检察员作用,促进依法科学决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省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市委、省院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服务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前瞻性、实效性还需加强;法律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刚性还不够;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干警的思想观念、办案方式、素质能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改革新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省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刻把握新时代特征、新矛盾变化、新职能定位,更加注重检察监督,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司法公信,努力使各项检察工作适应新时代、顺应新需求,在新征程中实现新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在护航经济发展上实现新作为。准确把握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保护企业家权益、深化油地共建等重点工作,立足职能找准服务的结合点。准确把握形势发展新变化,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二是严惩犯罪、维护稳定,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上体现新担当。坚持司法为民,精准打击犯罪,突出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突出惩治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侵财犯罪,突出惩治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犯罪。聚焦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在促进依法行政中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把牢定位、深耕主业,在维护司法公正上取得新进展。统筹抓好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增强监督的全面性。深化审查逮捕、不起诉案件公开办理等创新实践,增强监督的公开性。
四是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展现新形象。强化“三个东检”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司法改革配套监督机制建设,让“放权”后的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协调衔接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好检察环节的职能作用。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实现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五是党建统领、从严治检,在打造东检铁军上取得新成效。更加注重党的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持续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更加注重素质能力建设,继续办好东检学堂、东检论坛等,培养检察队伍专业能力、职业精神。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主动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继续保持昂扬的奋斗姿态,全力打造新时代检察工作升级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