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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赴利津滨海新区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3    浏览次数:0

 

东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赴利津滨海新区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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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日上午,东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一行赴利津滨海新区督导安全生产工作。东营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春栋,东营市安监局、东营市消防支队有关同志,利津县委副书记王英明,利津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霞,利津滨海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刁口乡党委书记王新生等参加督导活动。

督导中,王新建检察长一行实地走访了东营道一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介绍,详细了解了企业安全生产硬件设施和落实举措,并指出滨海新区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中作风扎实、监管到位,但仍要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王新建检察长强调,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切忌麻痹大意、盲目乐观,持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员工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