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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第27项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次数:0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第27项整改

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环保和公检法联动不畅,未形成完善的环境犯罪办案协同机制,对偷排偷放、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打击力度明显不够,查处量少,震慑力弱。

二、整改目标

强化环保与公检法联勤联动,2017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办案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勤联动会议。建立刑责治污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开通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平台接口,定期通报有关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做到案件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案件会商制度,对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专案会商,并落实专人进行协调督办。

三、整改措施

与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会签《关于建立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长效机制的意见》,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合研判案情等工作,形成打击合力。加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及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促进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行使环保职责。

四、责任单位

   侦监处、公诉一处、民行处

五、整改完成情况

建立健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办案协同机制,与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签订《关于建立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长效机制的意见》,完善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合研判案情等工作,形成打击合力。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受理审查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2件39人,已批准逮捕8件11人;公诉部门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787人,起诉2155人,不起诉决定1件11,法院判决2148;提起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5件,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