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办案安全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0
3月23日,省院正县级调研员柳鲁月、副县级检察员汪连祥、副科级助检员潘海洋一行到我市检查办案安全工作。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砺生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开展自侦工作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并先后对市院、东营区院和利津县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当前的自侦工作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给以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把办案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按照“办案不能发生任何问题,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这是一条必须守住的底线”的目标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自侦、警务的各项工作;二是抓好自侦工作,对照确定的工作标准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力争上半年定大局,九月份完成全年立案目标;三是加强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两手硬,在不断加强“人防”的同时,加强“技防”手段的应用,形成“双防”相结合的办案安全立体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