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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控申处被命名为第二批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5    浏览次数:0
 
近日,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民政局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命名第二批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的通报》(鲁老办发﹝2016﹞40号),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处被命名为第二批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近年来,市院控申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助力“夕阳红”。一是创新执法便民措施,切实有效维护老年人权益。对老年人来院控告、举报、申诉的给予特别照顾,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开展心理疏导,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针对老年人来电、来信维权的案件,尤其是一些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案件,登门拜访或者进行远程视频接访,减少他们往返的辛苦与不便。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来信、来访、12309举报电话(含民生检察服务热线96699)、网上信访(含微信、微博)“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方便老年人表达诉求。开通老年人法律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规定援助条件的老人,积极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对涉法涉诉的老年人,积极推荐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合理解决诉求。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救助对象特事特办,目前已救助困难群众52人,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积极拓宽渠道化解矛盾纠纷,针对一些被害人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对嫌疑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有异议的轻微刑事案件,主动为老年嫌疑人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释法说理,采取话家常、讲亲情的调解方式,尽量劝和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矛盾。二是完善社会联动机制,形成老年人维权合力。以控申接访大厅依托,设立“老年人维权”服务站,设置了饮水机,配有无障碍通道、急救包、老花镜、放大镜等老年人用品,为老年人到检察院维权提供便利;定期走访辖区内村居、社区留守老年人、孤寡老年人、五保户,为老年人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与老龄办、工会、妇联等单位建立老年人维权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共同分析老年人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相互加强工作配合与支持。三是深入老年人身边,营造真切的老年维权氛围。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完善的老年人维权”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以及追责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每年定期上街进行法制宣传,走上街头,走进农村、社区,通过发放张贴海报、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涉及老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众共同关注老年人问题,营造浓厚的老年人维权氛围。近两年来,先后举办法制宣传、报告会10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定期安排干警去到居委会、村委会以及老年人家中提供法律帮助,让维权老年人感受到司法关怀。开设老年人维权讲堂,与各县区院联合组织,定期指派优秀检察官到辖区内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举办普法知识讲座,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发放维权手册,让老年人能够充分知悉相关知识,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到目前,已组织老年人维权讲堂5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8次,受到老年朋友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