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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永民 对县院贯彻落实全省十六检会议精神作出批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9    浏览次数:0

 

利津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永民

对县院贯彻落实全省十六检会议精神作出批示

 

8月3日,利津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永民对县院呈报的《关于第十六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作出批示:过去的五年中,县检察院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打击职务犯罪,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加强“三项建设”,以及强化队伍建设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发扬光大。同时,认真落实第十六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履职尽责、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中再立新功。

 

(利津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