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院:制定《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内部移送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3 浏览次数:0
为促进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高质效办理,做好刑事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近日,河口区院根据《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制定《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内部移送办法(试行)》。
《办法》中规定了从提前介入、内部移送及审查、调查核实、办理与反馈等各流程标准,建立了“移送-审查-反馈”工作办法,促进了刑事检察部门与负责行政检察的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推动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下一步,河口区院将持续把“三个善于”融入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方面不断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以高质效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河口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