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8 浏览次数:0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东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市委确定的“六个争一流、走在前”目标任务,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我市召开,10项工作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2项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委办公厅转发,90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8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东营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84件394人,起诉 2235 件 3060人。开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暨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 件,着力维护公共安全。与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洗钱等犯罪44件97 人,助力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严惩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协同推进“断卡”行动,起诉88件218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王增峰、何景友等涉黑涉恶组织犯罪68 人依法提起公诉,摸排移送有关涉黑涉恶线索20 余条,清缴“黑财”1.1亿元,发出检察建议23 份。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以来,起诉杀人、抢劫、绑架重大犯罪下降8.1%,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下降8.8%,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
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完善监检衔接机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中石化原副总经理曹耀峰、市财金集团监事会原主席李永峰等23人被依法提起公诉,4起案件入选全省职务犯罪精品案例。认真履行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职能,市检察院立查2件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件4 人(含积存)。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立足疫情常态化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经验做法入选全省首批政法改革典型案例。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93.2%,从源头减少上诉、申诉案件。 围绕社会治安、金融信贷等领域开展类案分析,针对危化品运输领域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 落实检察长接访,开展重复访“清零”行动,集中化解信访积案94件。围绕反诈防骗、毒品预防等,组织法治宣传,开展以案释法。
二、依法能动履职,助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制定、落实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22条举措,用好公益诉讼守护黄河三角洲生态的做法,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守护黄河生态安全。升级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在黄河河口管理局挂牌巡回检察室,完善与海警局检警协作机制,牵头态修复基地7处,促进惩治犯罪、生态修复、普法教育的协调统一。积极参与黄河河道和滩区环境综合治理,督促相关部门整治“四乱”问题12 个,拆除违法构筑物3000 余平米,清理被占河道11 公里,依法保障黄河长久安澜 。
助推环境污染防治。深度参与全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在河长办设立检察室,完善“河长湖长、森林湿地长 + 检察长”工作机制,批捕、起诉污染环境犯罪15件40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3件,提起诉讼7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4300余万元。严惩跨界倾倒危废等犯罪,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出台服 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依托全市非公经济法律护航中心为企业开展订制化服务,相关做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 人。持续清理涉企“挂案”,1 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油田发展。依法惩治涉油犯罪批捕、起诉 37 件137人,打掉盗油团伙21 个。立足办案向油田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非法穿越施工领域存在的问题,向油地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地下管网施工专项治理,推动建立审管联动机制,消除油田治安隐患。
三、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20个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积极推动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集中清理工作,发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14份监督收监执行224人,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法典实施的监督力度,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60件。创新“检察和解+人民调解”模式,促成和解、息诉34 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88 件。大力整治“假官司”,广饶县检察院办理的徐某虚假诉讼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 余万元。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41 件;加强行政违法活动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0件,采纳率均为100%。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向被执行人及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5件,全部监督执行到位。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措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9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119 件,提起诉讼14 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0件(含积存)通过磋商、听证等方式,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新领域案件30 件。1案被评为全省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建成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对接政法、行政、市域治理等数据300余万条。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研发法律监督模型49 个,与中科院空天信息研究院合作,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发现各类监督线索9000 余条,成功办理案件200 余件。经验做法获评全省政法系统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典型案例。
四、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765件,促成和解73 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刑事犯罪,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26 件。守好群众“钱袋子”,批捕、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39件83人,追赃挽损3400 余万元。做好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检察官联系企业等工作,两级院抽调2000余人次参与一线战“疫”。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5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对罪行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捕、不诉50人,封存犯罪记录37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批捕、起诉31人。对全市中小学拟聘教师开展涉罪信息入职查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5处,开展社会调查、亲职教育、心理疏导362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1场次,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结合司法办案,向农村特困人员、受侵害妇女儿童等发放救助金122万元。对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44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金融监管、卫生健康等9部门完善 案件移送规定,批捕、起诉相关犯罪17人。
优化便民利民举措。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550件次,全部在7 日内告知、3 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河口区检察院创新打造“共享云检察”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线上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服务44 件次。聘任95 名听证员,对有重大争议或影响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173 件。试点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
五、守正创新夯实基础,锻造过硬履职本领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与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开展结对联学、联合主题党日,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黄河口 e站”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市检察院被评为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先进单位。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两级院入额领导带类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09 件,列席审委会 44次。修订检察官权责清单181项,召开检察官联会126 次、检委会88次,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完善以“案一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深化全省检察机关三类人员考评试点工作,经验做法被省委组织部推广。
推进人才兴检战略。选优配强两级院领导班子,推荐年轻干部参加全市重点一线工作,建强人才梯队。承办最高检沿黄9省跨区域联合培训班,举办山东沿黄9 市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开办“星空课堂”6 期,聘请80 名行政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多措并举提高专业能力。扎实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创新提升年”活动,全力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在全省基层院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集中整治23项重点问题。完善党组与派驻纪检组协调对接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基层院开展专项政治督察,召开示教育大会,筑牢干警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创新实干、 事争一流”大讨论,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报送14份规范性文件接受备案审查。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办理建议、提案10件,反馈率、满意率均为100%。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监督办案174 人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9件,在新华社内参、《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306篇,市院微信公众号入选全市“十佳政务新媒体”。
2023年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落实措施,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更高站位维护安全稳定,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提升监督能力,为奋力开创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