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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检察院应邀到山东港口集团东营港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专题培训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月5日,东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二级检察官张文俊受邀到山东港口集团东营港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重点条文解读专题培训。山东港口集团东营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王立军主持培训,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参加。

张文俊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详细讲解了四大检察业务。随后针对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着重解读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优化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强化控股股东和管理者责任义务等新修订的条文,并结合审判案例、抗诉案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容易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了重点剖析。

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表示,通过对新《公司法》重点条文的学习,有效地帮助了公司管理人员及时、深入理解新法的核心内容,提高了法律意识,为企业进一步合法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