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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开展 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次数:0


 

为回应人民群众反应比较突出的建筑市场治安秩序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建筑市场治安秩序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重点整改事项的部署要求,自今年5月至11月底,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现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总要求,坚持油地联手、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综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建筑市场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建筑市场治安秩序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油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打击整治重点

采取非法手段,强行承包货物装卸等强装强卸行为;强行承揽全部或者部分工程等强包强揽行为;强行收取施工单位“保护费”、“管理费”等强收强取行为;强迫他人提供建筑市场服务或接受服务等强买强卖行为。

三、时间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5月31日)。市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区院有关部门层层动员安排,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迅速全面开展行动。各县区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市院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集中摸排阶段(6月1日-6月20日)。坚持油地联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监督职能,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措施,集中摸排辖区内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收取“保护费”、“管理费”等违法犯罪线索,梳理总汇,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一调查核实。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6月21日-11月15日)。根据集中摸排掌握的打击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同时全面强化严防严控、源头管理等措施,努力取得良好阶段性战果。

(四)总结深化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各县区院对行动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市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提炼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市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考核,并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全面总结。

四、主要任务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布通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整治建筑市场突出治安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调动群众参与、支持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公布举报检举的方法和渠道,鼓励引导群众踊跃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简报、网站等载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和成效,报道行动进展和破获的重大典型案件,大力宣传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二)深入摸底排查。结合深化“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和开展派驻检察室创新工作,把线索摸排贯穿于整个行动的全过程,坚持边摸排边打击、边摸排边整治,做到有的放矢、把握主动。各县区院相关成员科室要和派驻检察室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建设工地、村居、社区、企业和油区开展明察暗访,特别是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建设工地和新建居民小区至少全部走访一遍;组织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召开恳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控申部门要回顾近年来受理的建筑市场投诉问题和信访案件,从中查找有价值的线索,对各种渠道摸排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台账,需要移交其他相关职能单位处理的及时通告移交。

(三)依法严厉打击,坚定保持高压态势。科学配置办案力量、配强办案力量。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成立办案小组,对涉及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收取“保护费”、“管理费”等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在法定期限内,审查批捕要由七天缩短为三天,审查起诉由一个月缩短为十天;对每起案件办理进程实时通报、研判,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评析,保证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对重大案件基本构成犯罪的,经审查认为通过侦查能够收集到定罪所必需证据的,作出附条件逮捕的决定;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提出从重量刑建议;合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增强打击效果。

(四)协作与监督并重。第一,与公安、法院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收取“保护费”、“管理费”等犯罪案件中有关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统一认识和执法尺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提前熟悉案情,及时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建议;对证据存在瑕疵的,及时与侦查部门联系,随时进行补正;对于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制作详细的补查提纲,引导快办快查,提高诉讼效率,实现高效诉讼。第二,从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侦监、反渎、派驻检察室要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注重审查以“在逃”、“另案处理”、“以罚代刑”等方式处理的案件,深挖线索、严查“保护伞”,对参与或指使他人阻挠施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的党政干部或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五)健全长效机制。市院各成员部门,各县区院对口科室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把行之有效、长期管用的措施,用制度和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为维护建筑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建筑市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准确把握总体形势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综合治理的对策措施,推动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把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违法犯罪与创建“平安东营”结合起来,与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牢固建筑市场治安管理的社会基础。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市院成立领导小组,张爱军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侦查监督处,确定专人负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情况调度、信息交流、检查指导、事项督办等日常工作,县区院也要成立相关机构,确保行动有序进行。

(二)严格落实责任。对专项行动的总体任务目标层层分解细化,逐一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各县区院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院专项行动办公室;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区院,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建筑市场发生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查究责任。

(三)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实事求是、依法规范开展本次专项活动,切实做到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的有机统一。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和数据造假。各县区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4日、29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书面报市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领导小组,整理归档。

本次专项活动市院联系人:单宝丽  李海洋

联系方式:3011115、 3011118

邮箱:? shanbaoli@dy.pro;lihaiyang@dy.pro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

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军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魏玉民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金宝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博生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

李辉华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

成  员:张  军 市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办公室负责人

王  霞 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许全勇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崔江西 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

吕  峰 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

秦志超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周玉国 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

宋秀玉 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

张春燕 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侦查监督处,许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情况调度、信息交流、检查指导、事项督办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