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东营市公安局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东营市畜牧局 东营市教育局 对全市学校食堂肉类食品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食品安全现状、保障食品安全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破坏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根据我市实际,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畜牧局、市教育局决定于2014年10月至12月对全市学校食堂开展肉类食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特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对全市学校食堂肉类食品依法监督检查,强化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确保全市学校食堂健康有序的饮食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卫生,创造良好稳定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重点是:通过对全市范围内各级学校食堂肉类食品、肉类食品的供货、运输、销售过程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肉类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存在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重点查处涉及学校食堂领域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肉类食品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严惩。
三、方法步骤
1、时间安排
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集中在2014年10月至12月份开展,有重点的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集中监督检查。10月1日至31日宣传发动,11月1日至20日集中摸排,发现有价值的监督线索,11月21日至12月20日,集中检查整改,12月21日至31日,总结验收。
2、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方法为检查学校食堂是否索取肉类食品供货方的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资质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采购生肉是否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并对学校食堂、肉类食品的供货方、运输、销售方的肉类食品进行随机抽样,将抽样食品送省内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检验。检查结果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学校家长委员会进行通报。
3、检查方法
一是联合执法检查。由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畜牧局和市教育局指派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食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二是随机检查。监督检查随时随机进行,不提前通知。三是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划分分别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走访调查。通过走访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线索。
四、几点要求
1、充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教育关乎国家未来,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定,是实现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各部门要从事关中华民族未来、人民群众福祉、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增强服务保障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和开展。
2、高标准,严要求作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各部门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是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高标准、严要求”才能使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畜牧部门、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一致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综合治理。
4、广泛宣传,营造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媒体推荐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报道素材,提升社会公众对依法保障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与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活动中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5、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金宝为组长,以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畜牧局和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上单位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许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情况调度、信息交流、检查指导、事项督办等日常工作。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牵头协调等工作,精心组织,确实保障活动效果。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东营市公安局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东营市畜牧局
东营市教育局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对全市学校食堂肉类食品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金宝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副组长:燕纪光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新林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怀舟 市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长茂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李辉华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
成 员:许全勇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陈学成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李金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科长綦奎勋 市畜牧局畜产品质量监管科科长
杨文龙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许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情况调度、信息交流、检查指导、事项督办等日常工作。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4年09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