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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检察院通过“检企共建学习型组织”提出十项服务措施
  来源:预防办  作者:张桃
  76日下午,继与当阳电力联营公司、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启动检企共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之后,当阳市检察院再接再厉,与上市公司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举行了检企共建学习型组织签名仪式。通过开展检企学习型组织共建活动,该院就检察机关服务市域经济发展提出了十项服务措施:
1、开展检企共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协助企业逐步建立长期的学习系统和完善的预防机制。
2、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网络,重点与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助搞好职务犯罪预防。
3、建立送法上门服务制度。积极为市域企业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对企业业主的法制宣传,帮助建章立制、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提高依法保护的能力。
4、对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对重点企业、重大工程派出预防职务犯罪特派员,实行全程监督,跟踪服务。
5、规范干警执法作风,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办案中坚持做到五个慎重,正确区分三个界限
6、重点加大查办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
7、建立快速反应的专项办案制度。一是实行重点案件专项报告制度;二是大力推行首办责任制;三是建立刑事办案快速通道。对破坏、盗窃、干扰、侵害等涉企刑事案件作为办案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确保打击的时效性。
8、建立刑事案件发案特点分析制度。定期分析涉企案件发案规律,加强重点企业周边地区的治安动态研究,走访重点企业,及时掌握治安动态,积极帮助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9、建立有诉必应的便民投诉机制。改善和健全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强化检察长与骨干企业的联系制度;确定专人接待制度等。
10、加大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配合审判机关排除干扰,打击行业垄断,扼制商业欺诈,营造信用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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