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明责任,严纪律,共夺双争目标。
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检察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而责任的背后,是严明纪律的支撑。
从本质上说,责任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责任就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尤其是职业责任。各行各业,无论什么职业,也无论什么岗位,自从你拥有了那份职业、占据了那个岗位,领取了那份工资,职业性的责任就随之落在了你的肩上。多年来,国家或行业根据不同的职业制定出了不同的职业责任,并大力提倡尽职尽责!而对那些因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的行为,党和国家还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如领导责任追究制、错案追究制等,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重庆虹桥坍塌事故、山西煤矿的童工事件等等,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均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追究。
显然,责任是一个沉重的字眼!然而,当一个人真正成为社会一分子的时候,责任已沉重地落到了你的肩上,你是极力地去回避还是勇敢地去承担?关键就在于你的责任心强不强。试想,如果工人责任心不强,产品质量就无法保证;演员责任心不强,节目就上不了档次,就会出现假唱等丑恶现象;军人责任心不强,就会丢失阵地,甚至丢失整个战役;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就会出现医疗事故,生命就会凋零;领导责任心不强,就会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执法者责任心不强,就会枉法诉讼,草菅人命;法律监督者责任心不强,就会监督不力,公平正义无法保障……作为检察干警,我们尤其需要坚守责任,因为我们坚守着的是社会的最底线――法律。佘祥林案件的出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的执法者和法律监督者有着强烈的责任心的话,还会出现那样的人间悲剧吗?我们神圣的法律被还会被玷污、司法机关的形象还会被败坏吗?!
然而责任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也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招牌,而应该是具体实在的行动。当前,检察工作处于改革关键时期,我们的事业任重道远。在这种形势下,需要我们高擎起责任的大旗,严守职业纪律,冲锋在检察工作的最前沿。我们的检察事业、我们的各项检察工作需要且十分需要全体检察干警的强烈责任心和具有强烈纪律性的检察干警!面对挑战,我们必须改进学习,拥有履职尽责的能力;我们必须加强修养,拥有恪尽职守的品行;我们必须强化纪律,拥有践行责任的保障。对于我院干警来说,目前最现实的目标就是“双争”,我们应当将职业责任永放心上,依靠严明的纪律,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实际行动迎接上级的验收。
可以说,责任与职业俱来,但责任心却似非如此。正是为了强化检察职业责任、进一步加强职业责任心和纪律性,更好地为共和国的检察事业多做贡献,我院开展了本次整训活动,大大促进了我院检察干警执法观念的更新、职业纪律的加强、检察责任心的强化、监督能力的提高,为我院双争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应永远牢记“责任重于泰山”的古训,乘着“主题教育活动”的东风,严守纪律、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去做好每一件事,去办好每一件案子,去完成每一项任务!从而做到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党和国家对我们的重托,无愧于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
人的一生其实只有“三天”,分别是昨天、今天和明天,而最关键的是今天。今天尽到了责任,就会拥有一个充满光荣的昨天和一个承载着希望的明天;反之,就会面对一个失败的今天、遗憾的昨天、可怕的明天。非常有幸,我工作生活在一个团结、和谐、尽责、有纪的团队里。为了责任,各位领导夙兴夜寐,各位同事不辞劳苦,你们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做事的楷模。一生之中,每个人都在以自己所特有的方式感受着人生的丰富多彩,把握着属于自己的每一分钟,争取着每一次机会,将自己的才华在工作中充分展现,用行动实现自己的理想,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过得硬纪律和责任心打造着我们检察队伍的形象,如果我们每一位干警都能够明责任、严纪律、正行风,我们的双创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让我们强化纪律,让心灵充满责任,用责任对待工作,当一名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卫士,为建设和谐当阳而努力工作。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