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全面推行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到举全院之力,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在全院推行了正、副检察长、反贪局长联系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组制度。
为确保落实,我院在反贪局和反渎局共设立5个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组,分别由4名正、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挂点联系。同时对联系办案组领导的工作职责和方式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联系办案组的领导除督促和领导办案组开展线索初查、立办案件和加强队伍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办案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外,还必须主持和参加办案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突破、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关键证人等侦查活动,其中具体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必须主办1件案件并参与其它案件初查、立案、侦查过程中的主要侦查活动,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案件质量、确保办案安全、确保完成办案任务、确保干警零违纪。
正、副检察长、反贪局长联系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组制度实行以来,不仅使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也使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工作由过去的个人自觉行为上升为一项组织制度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领导深入一线带头办案行为,而且院领导这种举全院之力抓职务犯罪查处的实干精神也极大地激励了干警、推动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截止目前,我院已立办贪污贿赂案件3件。其中分管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已分别主办1件职务犯罪案.
报:省检察院、宜昌市检察院、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委政法委
发:本院领导、各科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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